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桂林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3〕7号)文件要求,自治区教育厅计划2025年起不再专门组织广西中青年项目申报,各高校参考广西中青年项目标准组织校级中青年项目,校级项目结题后,由学校择优限项推荐至教育厅评审,获得优秀等次的视为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面向全校中青年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二)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院校人员须为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结题时未超过40周岁。
(四)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累计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
(五)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项目申报。
(六)承担1项或参与2项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教师,不得以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七)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八)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申报范围。
(九)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十)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涉及农林渔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十一)项目名称不超过25个字(含副标题)。
三、项目经费
(一)校级中青年项目的经费为自筹形式。
(二)本次项目可根据《桂林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桂院政科研〔202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工作量。
(三)本次项目在结题后,学校根据结题等次,择优限项推荐至教育厅评审,凡经过自治区教育厅评审公布为“优秀”的项目,学校按人文社科类10000元,自然科学类200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四、结题要求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唯一标注“桂林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字样。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为保证项目质量,请各学院、部门严格审核。
(二)9月9日前,二级学院申报者填写《2024年度桂林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姓名+项目名称+桂院中青年项目”。
(三)9月10日,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公示,填写《2024年度桂林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四)9月12日12:00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公示图片、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命名:单位名+2024桂院中青年申报)一并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8206室。
(五)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进行形式审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联系。联系人:葛巍,2536791,邮箱:1783276@qq.com。
附件:
1. 2024年度桂林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2.2024年度桂林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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