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档案能否借出?
答: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利用者应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须要借出时,须经馆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借出手续。
2.档案资料是否可以拍照、复印或扫描?
答:档案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如需复印、扫描档案,应经档案馆同意,由工作人员进行复印、扫描。
3.是否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查档?
答:本馆不接受电话、传真等方式查档,请利用者本人或委托人按照相应手续到馆查档。
4.本科毕业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哪些?
答:①高中阶段档案: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成绩单、体检表、党团材料等;
②高招阶段档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志愿表等;
③大学阶段档案:大学生登记表、成绩单、实习评价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体检表、党团材料、奖惩材料、教师资格申请表等。
5.档案材料归档和补充可以由学生本人前来归档吗?
答:按有关规定,学生档案归档材料应由学院鉴别后,由学院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或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归档,并填报移交目录。
6.学生本人能查阅自己的个人档案吗?
答:学生原则上不能查阅自己的个人档案。需委托学院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或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代为查阅,查档申请中需写明阅档原因和内容及被查阅人所在的学院、学号、姓名。
7.学生个人档案能够自带吗?
答: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学生档案一律不得由本人自带。
8.“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答: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本科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就业通知书,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9.学生个人档案一般通过什么方式转递?
答: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档案采用EMS学生档案专用快递转递。
10.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答:(一)离校前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已经明确去向的(包括已办理报到证、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学生档案室将依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就业派遣方案在毕业生离校后两三周内(通常在六月下旬或七月上旬)通过中国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集中将毕业生档案寄往接收部门。
(二)离校后
需提供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和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转档通知单》(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函),并填写EMS快递单。处于毕业2年内择业期的还需提供《就业通知书》(白色联)。
凡因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不准确而造成档案被退回,或要求改派新工作单位,需要再次寄出档案的将收取档案邮寄费。
11.毕业生个人档案转递结果能查询吗?
答:通过EMS学生档案专用快递转递的档案,毕业生可以向班级辅导员或学生档案室咨询EMS快递单号,凭EMS快递单号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http://www.ems.com.cn)查询投递结果。
邮政EMS规定:查询时间为档案交寄之日起一年,逾期不再受理查询。
12.档案的滞留会有什么影响?
答: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不管怎么样,毕业生拿到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及时去办理报到。尤其是准备“二战”考研和继续考公、考编的同学,我们强烈建议在毕业当年先把档案迁回原籍档案保管部门,方便用人单位的政审和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