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更新:2015年05月26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 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对象、条件及时间 二、考生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评卷 七、军事、公安、武警、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院校(专业)的政审、面试和体检 八、招生章程 九、招生计划 十、录取批次安排 十一、填报志愿 十二、录取 十三、政策性照顾项目 十四、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