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桂林学院,部标代码为13641,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民办,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
第九条 对文理科各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由我校调剂录取到仍有缺额的专业;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额情况,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如无缺额则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可选择修读英语、越南语或泰语。
第十一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
(一)在我校投放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进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时,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三条 体育学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体育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对文理科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体育类的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总分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和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排序原则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有不同,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根据广西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学费按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标准执行。预科阶段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根据其综合成绩,参照志愿,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学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或向其备案的标准执行。每学年初按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根据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结算学费,实行多退少补。学费预缴标准为:法学专业类和文学学科门类(含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类、新闻传播学专业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类)各专业:13500元/生/学年;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类和经济学(含经济学专业类、金融学专业类、经济与贸易专业类)、教育学(含教育学专业类、体育专业类)、管理学(含工商管理专业类、旅游管理专业类、电子商务专业类)、理学(含数学专业类)等学科门类各专业: 14500元/生/学年;工学学科门类(电子信息专业类、计算机专业类)各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学学科门类(含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类、设计学专业类、戏剧与影视学专业类)各专业:17000元/生/学年。新生住宿费预收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情况按照四人一室(空调房)1400元/生/学年,八人一室(空调房)1000元/生/学年的标准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其缴纳的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十八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桂林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桂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实行专业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实施办法进行培养和分流。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邮编:541006;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18207733292(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我校的网站上公布);学校网址: http://www.gxljc.edu.cn。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桂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桂林学院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
1、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5、学校奖学金:
(1)三好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3%和6%评定,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人•学年
(2)英才奖学金: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取得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考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奖励8000元/人;考取非“双一流”建设的“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励5000元/人;考取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励3000元/人。
6、通诚万然“阳光优学计划”奖学金:德才优秀奖21人,3000元/人;专业实践活跃突出奖12人,1500元/人。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以及申请特殊困难补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途径来完成学业。
桂林学院校企合作特色学院简介:
1、东软软件学院
招生专业:软件工程
东软教育科技集团与桂林学院开展全方位的校企合作,通过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将企业真实的工作环境切入学生的学习生活。大学四年级学生将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及项目实践,亲自参与软件开发,让学生在校期间即可提前完成社会角色的过渡,减少毕业后的适应成本。
就业优势:
1.入学签订就业推荐协议
2.丰富的企业合作资源。为东软、IBM、神州数码、埃森哲、华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持续输送人才。
3.职业发展一对一指导。实行一对一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指导,帮助学员进行进行理性的职业发展规划。
4.完善的就业辅导。进行完善的就业课程体系、简历制作指导、面试辅导等,帮助学生顺利步入职场。
2.中软国际大数据产业学院
招生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为顺应时代发展,培养新工科产业高水平人才,桂林学院联合中软国际联合成立大数据产业学院,以国家产教融合方针政策为指引,以产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目标,通过校企双方深度合作,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建设成为集“政、学、研、训、产”五位一体的一流专业。可从事大数据开发、大数据分析、大数据运维等岗位。
就业优势:
1.签署就业保障协议,保障学生就业起薪,优质就业。
2.专属人才服务团队提供专业就业服务,协助学生明确职业规划。
3.全国就业网络,大型企业实习机会,联盟生态企业达3万家。
3.粤嵌电子工程学院
招生专业:电子信息工程
桂林学院联合上市公司粤嵌科技汇集双方资源优势,共同设立卓越工程师班,旨在打通精品课程研发、实践条件建设、双师师资培养、教学模式升级、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就业服务的全方位产教融合生态链,为地方经济发展培育一大批紧缺型高素质的新工科人才。
就业优势:
1.精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所学即所用,实现学习知识与岗位能力需求无缝对接。
2.即享双师双环境双资源。校企合力共建更优的师资团队、实践条件及教学资源。
3.分段式的CDIO教学模式。基于合理的前校后企安排执行先进的CDIO教学模式。
4.依托国家级创新实践平台。校企联合搭建工程项目孵化平台保障创新创意实践。
5.实施全过程式就业扶持。贯通职业规划、岗前集训、就业指导、就业前后服务。
4、名淘电商学院
招生专业:电子商务
桂林学院与浙江名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共建产业学院名淘电商学院,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合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旨在打造“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商培训示范基地”“中国电商数据教育培训中心示范基地”。通过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校企业双方可持续发展,加强优势互补,实现互惠共赢。由高校教师与业界导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以全国性电子商务大赛和项目为载体,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使学生接触企业真实问题,了解各种系统开发、商业模式及其典型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精准有效地培养适合行业标准与需求的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