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学工办:
根据《桂林学院学校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2025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期中检查的通知》(桂院政办教学[2024]68号)文件要求,学校于11月4日--11月15日进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本次教学检查,不仅检查“教”,还要检查“学”,不仅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检查,学院自身还要组织自查。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各项规章制度。请全体教职工自觉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重点学习《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桂院政质监〔2024〕4号)、《桂林学院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桂院政教学〔2024〕28号)、《桂林学院高水平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桂院政教学〔2024〕31号)、《桂林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桂院政教学〔2024〕34号)、《桂林学院教师调课、停课、代课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桂院政教学〔2024〕35号)、《桂林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桂院政〔2024〕36号)、《桂林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桂院政教学〔2024〕37号)、《桂林学院听课管理办法》(桂院政教学〔2024〕38号)等制度文件。全体教职工要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提升师德水平。学工办和各教研室,要常态化开展制度学习、师德师风学习,学院也将从全院层面推进管理制度学习和师德师风培育和践行工作。
二、积极建言献策。学院将以不同的形式,召开师生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学院发展、学生成长集思广益。学院设置了意见箱,电子邮箱为:glxyjyxy@163.com.学院还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师生广开言路。
三、接受课堂检查。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期间,全体参与授课的教职工,要做好随时接受课堂教学检查的准备,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和教研室将安排人员听“推门课”,以便了解课堂教学、课堂风纪的真实情况。教师除了讲好课以外,还要有效组织好课堂学习秩序。
四、积极提供教学管理档案。按照学校部署,对接教学评估,积极提交本人及本教研室应当提交的教学管理档案,做到格式规范、内容符合质量要求。
五、加强课堂管理。教学检查,不仅检查“教”,还检查“学”。学工办要结合11月的学风建设月,重点抓好学风建设,严格课堂管理,强调课堂风纪建设,要求学生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在课堂上交头接耳,不穿拖鞋进教室;带齐书本、笔、笔记本等学习用具,外表整洁端庄,保持青年大学生应有的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
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