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一段时间以来钢琴房申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对钢琴房使用事宜做如下规定:
1.钢琴房只针对专业学习中需要钢琴练习的同学开放;
2.钢琴房不分区域和楼层,不分专业,只要有空闲的钢琴房,符合条件的同学都可以申请使用;
3.音乐学专业的同学钢琴练习时长不超过3小时/次;非音乐学专业的同学钢琴练习时长不超过2小时/次;
4.确因考试、比赛等需要延长练琴时间,应出具书面说明,由钢琴老师或比赛指导老师签字,交钢琴房申请处备查。
5.如有占用钢琴房超时的,第一次予以口头提醒,第二次予以通报,第三次暂停一周练琴申请,并提交保证书,之后一周期满后恢复其钢琴房申请资格;
6.不得在钢琴房做与练琴无关的事情(比如用餐、闲聊、打闹等);
7.爱惜琴房内的公共设施和相关物品,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要根据情况予以纪律处分;
8.离开琴房时注意关灯锁门;爱护琴房卫生;注意用电安全;
9.在钢琴房使用过程中,如有其他方面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10.发现钢琴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或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琴房管理处反映。
教育学院
网络与实验信息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