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自教学科研处发布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的通知以来,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漓院政教学〔2016〕89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登记,学院对老师们申请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拟对我院教师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予以奖励(详见附件1-4)。
本次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奖励公示期为三天(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3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4月23日前邮件或直接送达教学秘书处。
联系人:潘桥娟、林敏,联系电话:3696236。
附件:
1.教音 附件2-1:2021年桂林学院教学成果登记表(质量工程类、教师参赛获奖类)
2.教音 附件2-2:2021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登记表(指导学生参赛类)
3.教音 附件3:2021年桂林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1(论文类、编著类)
4.教音 附件4:2021年桂林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2(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类)
教育与音乐学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