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漓院政人事〔2019〕67号) 文件,经过个人述职、专职教师量化自评、互评、民主评议、以及学院考核小组综合评议等环节,现将专任教师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月3日起--1月6日止,在此期间,如对此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属名提交问题复议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院考核小组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