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处】桂林学院球场及三角区商铺树脂瓦顶棚采购邀请书
桂林学院拟对球场及三角区商铺树脂瓦顶棚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桂林学院 球场及三角区商铺树脂瓦顶棚 |
24.4 |
0.5 |
1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从事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物品(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5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发票请当月申请,跨月恕不开票)。
(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7月9日—2022年7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请供应商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凭证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2302083983@qq.com,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并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户名称: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桂林高新支行
帐 号:45001635207050507069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桂林学院知善楼8312会议室(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6日北京时间15:00
(八)磋商时间:2022年7月16日北京时间15:00
(九)磋商地点:桂林学院知善楼8312会议室(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四、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上午9:00。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桂林高新支行
账 号:45001635207050507069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利息。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利息。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存在倾向或排他性的内容,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桂林学院纪委反映,电子邮箱:ljxyzzk@163.com,联系电话:0773-8993663,地址:桂林学院知善楼8209办公室(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773)3696252、13977321993
地 址桂林学院知善楼8112办公室(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桂林学院财务资产处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