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印发《桂林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开启实验实训室管理新篇章
近日,学校印发了《桂林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二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办法》分别从“管理机构与职责”“安全分级分类原则”“安全管理要求”等三个方面,对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意见和要求。
此次学校印发《办法》,不仅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推进学校实验实训室危险源管理和风险精准防控,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学校实验实训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办法》起草的过程中,负责文件起草工作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征求意见,对各单位反馈的意见最终采纳或不予采纳都一一进行了书面回复,并根据校长办公会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再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施行。
学校将根据《办法》的工件要求,对实验实训室安全实行精细化的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防控,使实验实训室安全时刻“在线”,为学校的发展与人才培育保驾护航。同时,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需要随着实验实训室安全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完善,学校将定期评估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及时调整安全等级和类别,确保分级分类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