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处(部)是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助、军训、国防教育、学生管理、公寓管理、学生创业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的职能部门。学生事务处下设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武装部合署办公。
学生事务处工作职责
思想政治教育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暑期家访等工作;
2.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论坛以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等工作,指导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辅导员培训、学习等工作;
5.负责辅导员的招聘、考核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6.负责班级导师的选聘、考核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7.负责《至善文集》的编辑和出版工作;
8.负责易班APP运营维护、轻应用开发、账号管理、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工作,指导二级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开展易班建设工作;
9.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资助管理
1.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工作;
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负责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4.负责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的审批、监督管理及勤工助学岗位劳动报酬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5.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6.负责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
7.负责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理工作;
8.负责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和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9.负责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组织资助育人相关活动;
10.负责学生资助数据的统计、更新、上报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管理
1.负责学校学生管理有关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负责学风建设相关工作;
3.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安全、文明、法制教育和周日晚例会等教育活动;
4.负责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和申诉工作;
5.负责学生城乡医疗保险征缴及学生商业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6.负责学生请假审批,学生周末回家、外宿申请备案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备案、归档工作;
8.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处理学生重大突发事件;
9.负责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及返校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公寓管理
1.负责制定并落实学生公寓管理的相关制度;
2.负责学生公寓住宿的编排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的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学生公寓生活自律与自主管理协会”开展活动;
5.负责学生公寓固定资产和设备的管理工作;协助后勤做好学生公寓设施和设备的报修服务工作;
6.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巡查、安全检查和集中查寝工作,协助后勤做好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开展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违纪事件的处理工作;
8.负责组织学生公寓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新生寝室设计大赛等公寓文化建设活动和宣传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负责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心理健康与咨询工作站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工作;
2.负责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负责安排学生个体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5.负责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为处于心理危机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咨询、转介等服务;
6.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筛查工作,对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1.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规章制度、工作方案;
3.负责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形势调研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双选会、用人单位招聘宣讲工作;
5.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7.负责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工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8.负责组织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
9.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就业方案数据及生源信息的上报工作;
10.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管理、审核工作;
11.负责就业数据监测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和发布工作;
13.负责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励的审核、发放工作;
14.负责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考核、奖励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决定;
2.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组织学生学习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校风、校纪教育;
4.负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就业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提出相应对策、意见和建议;
5.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好专职辅导员、生活辅导员的招聘、培训、管理、指导、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工作例会;协同各二级学院做好班级导师的考察、培养和管理并指导二级学院抓好班级导师工作;
7.负责收集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和安全研判工作,做好困难学生帮扶解困工作;
8.协助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9.协助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党建进公寓工作;10.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征兵工作计划,开展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协助地方武装部门开展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训练演练;
3.负责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包括义务兵征集、预备役征集、直招士官),组织实施预备役普查、登记、统计等征召动员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军训工作;
5.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退役学生的入学、复学、升学、学费减免、退役补助发放等工作;
6.负责编排本单位民兵,协助地方武装部门做好民兵管理、动员集结和战备演练等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上级军事机关、地方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