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桂林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桂院政学工〔2022〕16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
二、参评人选范围
近三年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体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广西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不再参与推选。
三、报送数量
人文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教育学院、理工学院可推荐2名专职辅导员,其他学院限推荐1名专职辅导员。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学校将按照不超过专职辅导员人数10%的比例评选。
四、参评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二)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三)专职辅导员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1年起),2021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应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数码照片。事迹材料要求不少于1500字,以第三人称,叙事方式,事迹突出,实践指导性强,具有较高借鉴价值。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XX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XX生活照),格式为JPG。
3.报名表、事迹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贴同底板照片,报名表格式请勿改动。
4.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2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证件照、生活照、必要佐证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请放一个文件夹压缩,以“辅导员姓名+年度人物评选材料”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2819130681@qq.com。
联系人:陈丹丹,电话:3696200,知善楼8101办公室。
六、表彰与奖励
授予获奖辅导员“桂林学院2023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并按2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获奖辅导员将优先推荐参加上级辅导员相关荣誉评选。
附件: 1.桂林学院2023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桂林学院2023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
3.桂林学院2023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桂林学院学生事务处(部)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