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桂院政学工〔2022〕1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英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获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我校2023届毕业生
二、奖励金额
1.考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奖励10000元/人。
2.考取“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励8000元/人。
3.考取非“双一流”、非“985”、非“211”高校硕士研究生,该校有博士点或博士后流动站的,奖励5000元/人。
4.考取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励3000元/人。
5、被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研究院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按相应等级给予奖励。
6.同一寝室所有学生均考上硕士研究生的,在个人奖励的基础上,每人额外奖励1000元。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在同学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2.被国内外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23届毕业生。
四、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获得2023年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学生向年级(专业或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由年级(专业或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二)二级学院初审及公示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初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拟定推荐名单并面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上报学生事务处(部)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复核。
(三)学校复核及公示
学生事务处(部)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初审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3.2023年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获奖者个人生活照电子版,图片大小要求3M以上,个人图像清晰、着装正式、竖版、积极向上。
(二)报送要求
1.《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均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2.获奖者个人生活照以电子版方式报送;
3.电子文件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其中学生材料以“学号+姓名”打包。
4.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2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处(部)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知善楼8103办公室)。联系人:董芳云,电话:3696201,邮箱:46905325@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申请表
2.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事务处(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