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办[2021]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调整如下: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4日(星期三)放假,共5天,5月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星期一的课)。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节假日期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务必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和法纪校规教育;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防疫指导和教育工作。指导学生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学生须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落实在校学生每日晨午体温检测,如发现学生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二级学院在做好学生安排的同时,应及时向学生工作组报告。
3.继续加强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继续向学生强调宿舍安全、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个人财物、饮食卫生、防火、交通、防溺水、防洪水、防山体滑坡及落石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严禁私自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
4.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及思想引导工作。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提升学生法制观念,杜绝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情感及诉求的表达,如发现学生在网络发表极端性、煽动性、虚假性、行动性言论等情形,要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加强学生“爱校、荣校、护校”的意识。
5.做好学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特殊群体学生做好重点关注及关怀。严格执行学生紧急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切实执行学生离校报备、审批制度
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应原地休息,确需离校外出的,需要要求执行离校报备、报批制度。学生非必要不离开桂林市六城区(不前往全州),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封控区及管控区。
1.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学生应尽量减少出入校门,学生确需离校外出到桂林市六城区活动,且于当天晚上八点前返校的,可通过钉钉向辅导员报备后出入校门。
2. 对于确有必要报备外出到桂林市六城区的学生,因特殊情况在当天晚上8:00前不能如期返校的,必须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前至少一小时向辅导员进行请假审批,返校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审批手续。未按要求办理请假的,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漓院政学工〔2019〕133号)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 学生非必要不跨市出行,确需跨市(省)出行的,需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学生事务部审批。跨市(省)返校的学生,需按照学校防控政策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及相关健康管理要求。
4.二级学院和辅导员严格落实离校报备或请假审批手续,切实做好每名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登记及外出期间的轨迹管理,对于私自外出以及擅自离开桂林市的学生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5.收假后认真落实好请销假制度,如有个别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补假手续,并做好学生动态跟踪及家校联系工作。请假期间离开桂林市六城区的学生,返校时需根据学校有关防疫要求,严格审核学生返校资格。
三、认真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及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建立应急预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期间,保持电话开机并能及时接通,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放假期间,要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要求学生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适当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和紧张情绪。注意安全,文明过节。严禁以学校、二级学院或学生自发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严控开展各类大型学生聚集性活动。
五、加强晚例会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周日晚例会制度,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桂林学院周日晚例会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学生事务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696269,报送邮箱:303087840@qq.com)。
附件 1、桂林学院周日晚例会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
2、桂林学院学生“五一”期间请假离校统计表
学生事务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