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2022年中秋节假期放假时间为9月10日至13日(9月13日为补休)。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放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学生安全稳定及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以及学校近期引发的《桂林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桂院政〔2022〕10号)中有关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假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放假期间,全体学生原则上应原地休息,非必要不离开桂林市(含区、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市(区、县)及靖西市、那坡县、龙州县、防城区、东兴市、宁明县、大新县、凭祥市等区内八个边境县(市),非必要不跨市出行。学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在桂林市域范围内流动。跨省、跨市的学生返校时,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48小时向学校报备。在抵桂林后按照属地政策防控要求落实相关健康管理,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申请返校。各二级学院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学生不参加聚餐、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一)放假期间,学生确需离校外出到桂林市六城区活动的,并于当天晚上十点前返校的,使用钉钉申请进出校门通行证,做好进出校门的报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校。
(二)放假期间,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按要求进行请假和报批,通过后方可离校:1、确有必要到桂林市六城区且在当天晚上十一点前不能如期返校的,由辅导员审批;2确有必要离开桂林市六城区到广西区内其他市、县的,须辅导员同意后,报党总支副书记审批;3、确有必要离开广西到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原则上不批准学生出国出境,严禁学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须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或党总支书记同意后,报学生事务部审批。
(三)所有办理请假和报批手续离校的学生,须填写《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及《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件3,9月9日上午下班前电子版报送邮箱:303087840@qq.com)并每日向辅导员报告个人健康,外出期间做好个人疫情防护。相关二级学院及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离校外出期间的轨迹及健康管理,并做好记录。
(四)放假期间,在校未外出的学生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好宿舍及个人卫生,注意保持宿舍通风;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严禁夜不归宿、留宿外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开展或参与聚集聚会活动。
二、重视放假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各学院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要做好会议记录备查。要求如下:
(一)要向在校不外出的学生强调学校针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宿舍安全、个人财物、防火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针对假期离校外出学生,外出时应强调,要求注意个人疫情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尽量避免到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防范踩踏、挤压等事故的发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三)要向离校外出的学生强调,严禁到江河、湖海、水库、池塘游泳,严禁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攀爬冒险或参加其他危险性活动。
(四)要向离校外出的学生强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要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参与私人包车活动。
(五)要做好校规校纪的重点宣讲和强调,特别是学生违纪行为及违纪处理等内容进行着重强调。
(六)要提醒学生警惕各类诈骗行为。近来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员工、学校老师、国家税务人员、警察、电信人员等多种虚假身份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进行银行转账诈骗、订金诈骗或者高额话费诈骗等多种诈骗。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提高警惕性,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来电,不要回复不明号码来电,不要将个人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透露给不明身份的人员,不随意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七)要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要求学生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和赌博活动,注意安全,文明过节。
(八)不得违反国家各项法纪法规及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杜绝擅自外出、酗酒、夜不归宿、私自在外租房居住、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例会和晚点名制度,做好晚点名记录。
四、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学生安全稳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值班,认真巡查校园,排查安全隐患,要保持通讯畅,如遇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置,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学生事务部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