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1年国庆节假期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按照全区教育系统中秋节、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学生安全稳定及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国庆节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原则,学生原则上不离开桂林,鼓励学生在桂林市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学生确有必要离开桂林、离开广西的,要做好报备工作,报告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一)学生确需离校外出到桂林市六城区活动的,须严格履行报备手续,使用钉钉申请进出校门通行证,做好进出校门的报备。外出期间,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疫工作,科学佩戴口罩,并于当天晚上十一点前返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请假和报批:
1.确有必要到桂林市六城区且在当天晚上十一点前不能返校的,由辅导员审批;
2.确有必要离开桂林市六城区到广西区内其他市、县的,须辅导员同意后,报党总支副书记审批;
3.确有必要离开广西到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原则上不批准学生利用假期出国出境,严禁学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学生不到广西边境城市进行相关活动),须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或党总支书记同意后,报学生事务部审批。
所有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离校的学生,须填写《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附件1),外出期间做好个人疫情防护。相关二级学院及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离校外出期间的轨迹及健康管理,并做好记录。
(二)所有离开桂林市区(大桂林)的学生返校前需提前一天向辅导员提交个人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有区外旅居史的学生需同时提交个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辅导员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区外旅居史的学生抵桂到校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议所有离开桂林市(大桂林)返校学生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放假期间,要求全体学生严格落实钉钉每日健康打卡,及时、真实、准确报告有关情况,如出现可疑症状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辅导员。各二级学院派专人负责每日健康打卡数据统计,动态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防止出现学生不请假而在外留宿或跨省流动。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每天晚上通过工作群进行安全工作零报告。
(四)放假期间,在校未外出的学生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好宿舍及个人卫生,注意保持宿舍通风;不聚集、不串门,严禁晚归、夜不归宿和留宿外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开展或参与聚集、聚会活动。
二、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集中对学生宿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处理学生宿舍中私藏的违规电器及各类管制刀具,消除安全隐患。各辅导员需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和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各二级学院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要做好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向在校不外出的学生叮嘱并强调学校针对疫情防控要求、宿舍安全、个人财物、防火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针对假期离校外出学生,应强调做好出校报备及请假报批手续,要求学生注意个人疫情防护,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防范踩踏、挤压等事故的发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三)要向离校外出的学生强调,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海、水库、池塘游泳,严禁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攀爬冒险或参加其他危险性活动。
(四)要着重向离校外出的学生强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参与私人包车活动。
(五)要做好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学生行为指导,引导学生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和形式表达个人情感或诉求,杜绝舆情事件发生。要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和管理工作。
(六)要提醒学生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各二级学院要持续做好学生反诈教育,提高学生反诈意识,要指导学生(特别是2021年入校的新生)安装、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等平台,建立反诈防火墙。加强涉及“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学习,严防学生将手机卡和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远离诈骗犯罪活动。
(七)要特别关注2021年新入校的学生(含专升本学生),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要着重加强法制及校纪校规学习、防疫要求提醒、反诈、防溺水、交通安全、宿舍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教育。
三、有序引导学生参与校内各项活动
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国庆节学生就地过节的保障工作,组织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在校学生,按要求有序参与各项活动,丰富学生放假期间的在校生活。
四、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学工安全稳定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放假期间,所有辅导员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五、做好相关数据材料报送工作
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学生动向情况摸排及统计工作,并于9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统计好的《桂林学院学生离校登记表》《桂林学院学生动向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03087840@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学生离校登记表
2.桂林学院学生动向情况统计表
学生事务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