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工作安排的安排的通知》(漓院政办〔2021〕6号),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共放假3天,“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月14日(星期三)至4月18日(周日)共放假5天。为切实做好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节假日期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务必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法纪校规教育;对学生宿舍(含外宿学生住地)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防疫指导和教育工作。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要求原地休息。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避免聚集,少去公共场所。保持宿舍清洁,室内经常开窗通风。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健康监测。不接触、猎捕、加工、运输、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学校,并立即到当地定点收治医院诊治。同时,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及形势变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3.继续加强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继续向学生强调宿舍安全、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个人财物、饮食卫生、治安防火、乘坐车船、防溺水、防山体滑坡及落石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期间,祭奠活动出行人员较多,各拜祭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易发生挤压事故,要求同学们在祭奠时应注意安全防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及疫情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严格遵守火源管控规定,防止因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5.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及思想引导工作。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提升学生法制观念,杜绝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情感及诉求的表达,加强学生“爱校、荣校、护校”的意识。
6.做好学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特殊群体学生做好重点关注及关怀。
7.各二级学院要将开展的节前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存档。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1.学生放假期间,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应尽量减少进出校门,如确有必要离校的,需按照学校《进一步做好校园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漓院政安稳〔2020〕7号)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离校报备或请假审批手续。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每名离校学生的去向登记,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确保能及时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收假后认真落实好请销假制度,如有个别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学生动态跟踪及家校联系工作。
三、认真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及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要建立应急预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放假期间严禁以学校、二级学院或学生自发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五、加强晚例会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周日晚例会制度,收假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周日晚例会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学生事务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696269,报送邮箱:303087840@qq.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周日晚例会学生到校情况
统计表
学生事务部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