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通知》(漓院政学工〔2019〕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清明节和“壮乡三月三”节日前夕,各二级学院要对本院学生所住的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学生事务部和后勤保卫处将联合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3月29日至30日,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学生骨干对本学院学生宿舍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联合抽查阶段:2021年3月31日至4月2日,学生事务部和后勤保卫处联合进行抽查,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有学生私自外宿和夜不归宿现象;
(二)是否有学生违规存放或使用违禁电器;
(三)是否有学生私拉乱接电源、带电过床和使用劣质插座;
(四)宿舍电阀总开关,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设备是否做到了“人走电断”;
(五)是否有学生在宿舍吸烟、乱扔烟头和使用明火等现象;
(六)是否存放玻璃酒瓶、管制刀具和毒气(液)体等违规现象;
(七)是否存在学生在寝室饲养,玩(遛)宠物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好自查整改阶段工作任务,排查发现学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排查发现的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炒(炖)锅、电水壶、电取暖器等违禁电器及玻璃酒瓶,管制刀具等物品一律没收处理,如实做好登记,并统一将违禁物品存放在公寓值班室。
(二)辅导员要结合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如学生外宿情况、用电安全、内务卫生等),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教育活动(4月2日前完成),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学生事务部和后勤保卫处要协同配合做好抽查工作。抽查发现的违规电器一律没收处理,并纳入评价各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对抽查发现有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处理。
(四)请各二级学院在4月1日(周二)下班前,把本学院自查结果汇总(附表)发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老师的邮箱:120988261@qq.com。联系人:麦婷,联系电话:3691660(办)。
附件:学生公寓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学生事务部 后勤保卫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