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元旦节前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通知》(漓院政学工〔2019〕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元旦节前夕,学生事务部和后勤保卫处将联合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12月24日-27日期间,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学生骨干对本学院学生宿舍(含毕业生宿舍)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联合抽查阶段:2019年12月30日-31日期间,学生事务部和后勤保卫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学生公寓进行抽查、排查。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有学生私自外宿和夜不归宿现象;
(二)是否有违规存放或使用违禁电器,及私接电源和擅自改变线路现象;是否有违规存放玻璃酒瓶、管制刀具和毒气(液)体等现象;
(三)是否有学生在床上吸烟、乱扔烟头和使用明火等现象;
(四)是否有学生在寝室饲养、玩(遛)宠物等现象;
(五)是否有学生私自调换床位现象;是否有学生把花盘放置阳台、窗台边,或往窗外抛物,威胁楼下学生安全现象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检查内容落实好自查整改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对排查发现学生的违规行为或现象要及时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并如实做好登记,并统一将违规物品存放在公寓值班室。
(二)各年级、专业辅导员要结合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公寓安全教育活动(12月30日前完成),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学生事务部和后勤保卫处要协同配合做好抽查工作。抽查发现的违规电器一律没收处理,并纳入评价各二级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对抽查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将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处理。
(四)请各二级学院在12月27日(星期五)下班前,把本学院自查结果以电子表格形式(附表),报学生事务部公寓管理中心存档,电子邮箱:314060769 @qq.com。联系人:蓝婷婷老师,联系电话:13457673330。
附件:1.学生公寓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2.收缴违规电器/违禁物品告知书
学生事务部
后勤保卫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