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19年中秋节假期为9月13日至9月15日,国庆节假期为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放假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各学院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要做好会议记录备查。要求如下:
1.要向学生叮嘱并强调放假期间宿舍安全、个人财物、治安防火、校外勤工助学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假期出行人员较多,外出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各公共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注意安全防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3.要向学生强调,严禁到江河、湖海、水库、池塘游泳,严禁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攀爬冒险或参加其他危险性活动。
4.要着重向学生强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要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参与私人包车活动。
5.要做好校规校纪的重点宣讲和强调,特别是在入学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强对2019级新生的教育工作。
6.要提醒学生警惕各类诈骗活动。近来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员工、学校老师、国家税务人员、警察、电信人员等多种虚假身份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进行银行转账诈骗、订金诈骗或者高额话费诈骗等多种诈骗。各学院要提醒学生提高警惕性,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来电,不要回复不明号码来电,不要将个人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透露给不明身份的人员,避免上当受骗。
7.要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要求学生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和赌博活动,注意安全,文明过节。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放假期间,学生应原则上就地休息,其中2019级新生在中秋节放假期间照常进行入学教育。学生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和离校登记,说明其去向、联系方式、出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安全承诺,并保证按时返校。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对于未请假且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问清事由,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三、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各学院严禁以学校或学院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学生自发组织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严格执行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例会和晚点名制度,做好晚点名记录,并于9月16日和10月8日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至学生事务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696269,报送邮箱:455687037@qq.com)。
五、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学生安全稳定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事务部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