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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系第十五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发布时间:2012-06-04 00:00:00  作者:  浏览量:[]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1级四班杨东钊同学被推选为本周“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杨东钊,男,1989 6月出生,籍贯:广西贵港平南县,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级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四班学生。现任系团总支学生会素拓部助理。

                                         

 主要事迹:

        一直以来我都坚守自己的原则,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学习上,我是个好学的人,上课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我会问老师或同学,平时在宿舍会听英语口语、看书等,增长见识。许多老师都说过,在大学学东西关键在于自律,一切靠自己,也是该学会独立的时候了。我也认识到这一点,努力地学习,为以后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所以现在我上课不旷课、不早退、不迟到,认真听课,我的表现也得到了许多老师的认可,在期末考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同时让我明白“天道酬勤”,只要默默地努力,成功的机会会向我伸手,不管以后怎样,我都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进步。

        进入大学后的我,开始开豁视野,不断地接触新事物,比如:进学生会、参加辩论赛、演讲比赛、篮球三分投篮、技巧比赛等,新事物的接触、学习,让我在个人能力上不断进步,也让我更懂得团队精神的重要性。

        参加支教,让我提前接触我以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活动,为我以后从事教育工作垫下基石,也让我明白和学生和谐相处的困难。处在儿童期的学生非常活跃,甚至捣蛋,要管理好学生需要有耐心、有恒心。

        现在我坚持出操,遵守学校的安排,晚上也不晚归,遵守学校的休息时间安排。因为我懂得如果休息时间不够,必定会影响明天的上课。平时不喝酒,更不酗酒,因为很多时候会酒后乱事。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坚守自己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传承学校的校训,努力做个向学、向善、自律、自强的人。

        公示期为一周,即64610,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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