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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系第十四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发布时间:2012-05-28 00:00:00  作者:  浏览量:[]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1级五班陈美玲同学被推选为本周“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陈美玲,女,19922月出生,籍贯:广西浦北县,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级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五班学生。现任系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助理以及年级党建负责人。

               

         在思想上,我要求自己,积极上进,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思想健康、活跃。作为年级的党建负责人,能积极调动大家的思想,引导非团员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并与他们做思想工作。也因为自己是积极分子,所以处处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在生活上,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待人有礼,平时能和同学们相处融洽,也积极参加一些社团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和交友能力,同时也能开阔自己的视野,让自己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本人对待朋友、同学都很真诚、热情,只要自己身边的同学遇到困难,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即使有些事自己帮不了忙,但也能做一个很好的聆听者,让他人从中得到安慰。

        在学习上,认真积极、努力,上课认真听讲,遇到不懂的问题会询问成绩较好的同学,若他们也不懂我会及时的向老师请教,以便能跟上老师的进度。课后能认真的完成老师所布置的作业,有时还会认真复习,以巩固所学知识。

        在工作中,认真踏实,只要接到任务就会认真、及时的完成。在党建工作这方面,虽然自己还不是很熟悉,工作起来也并没有那么顺利,但我从来都没气馁过,而是虚心的请教师兄,一步一个脚印的认真做好,所以现在工作起来也比以前熟练很多。由于职务的不同,有时候除了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外,还会协助其他部门或同学完成其他的任务,虽然是协助,但也不敢有一丝差错,都会很积极的配合好每一项工作。

        公示期为一周,即52863,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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