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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系第十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发布时间:2012-04-30 00:00:00  作者:  浏览量:[]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1级五班郝小月同学被推选为本周“学习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郝小月,女,199101月出生,籍贯:河北沧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1级体育教育专业五班学生。现任系团总支学生会外联部助理以及2011级体育教育五班的班长兼团支书。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勉励自己,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学习积极主动,做到认真预习、复习两个方面一起抓。在课余时间里,阅读一些书籍和收集的学习资料以扩充自己知识面。
 
    在生活上,与同学们相处得很融洽,我性格开朗、热情豪放、待人友好。作为一名合格的班长,我积极主动帮助同学排忧解难,为构建更和谐的班级氛围而勇于奉献、拼搏进取。生活中,朴素大方、从不铺张浪费,正是这种好的生活习惯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金钱的来之不易。在此,我呼吁大家节约用钱,要把钱用在刀刃上,为了我们更美好的将来而节约用每一分钱。

在工作上,能做到一丝不苟,认真踏实,从不假公与私。平时努力工作,做好系学生会及班级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制度,在积极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干部做好工作,办事干净利索、从不拖拉,一直都是以“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去做好每一件事。

        公示期为一周,即43056,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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