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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3 15:48:46  作者: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简章》精神,我校现启动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国内访问学者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本专业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具备较高学术水平,为我校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目录

请查阅相关专业师资情况(见附件1),征求指导教师(需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有在研项目或课题)同意后,可申请做国内访问学者。

三、培养方式及期限

国内访问学者的业务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国内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以参加访问学校的科研为主,还可根据访问学者本人的情况和要求分别参加指导研究生、编定教材、承担部分教学工作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学习硕士、博士学位课程为主,参加一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或以教学法研究为主,参加一些教学工作等。期限为一年。

四、考核与结业

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填写《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访问学者登记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后,合格者将颁发广西师范大学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五、收费标准

(一)广西师范大学访问学者培养费:文科:10000元/人/年;理工科:12000元/人/年;音体美艺术类:15000元/人/年。

(二)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10000元/人/年。

费用支付按《桂林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访问学者登记表》(附件2),并附导师同意接收函。

(二)学院推荐

申请人所在学院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待公示无异议后,在《登记表》上签署选送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审核

组织人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校学术委员会就申报人员名单进行推荐。组织人事处将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严格审核材料,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纸质版申报材料需在6月5日前提交至组织人事处8219-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命名为:“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导师姓名”发送至glxyrlz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王美龙,联系电话:0773-3696128。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导师师资库

      2.广西师范大学访问学者登记表

桂林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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