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桂院政人事〔2024〕26号)要求,经教职工个人申报、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学校职改办审核,学校职称评审认定委员会认定,同意认定、重新确认陈晓华等37人相应职称,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职称认定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讲师(23人,排名不分先后)
陈晓华 张佳敏 黄幸津 黄诗淳 马 敏 王 雅
侯世尧 何子璇 雷音知 谢乐琪 刘竹青 刘雪艳
经竣超 邢 政 李 婕 郑卓铭 刘天娇 田 梦
赵 曦 林耀香 余晓丽 杨舒童 何梦晓
(二)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助教(6人,依推荐顺序排名)
谢海云 陈意扬 韩 博 刘北兰 杨清棠 石盼盼
(三)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3人,依推荐顺序排名)
颜 茜 诸葛明强 李晓璇
(四)图书资料系列馆员(2人,排名不分先后)
林依云 韦秋连
(五)工程系列工程师(1人)
贺茜棉
二、职称重新确认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1人)
闭凤玲
(二)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讲师(1人)
潘泓静
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任何单位或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对象的认定、重新确认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至学校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桂林学院知善楼1楼8116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696703);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批程序后,予以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桂林学院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