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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 09:43:36  作者: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教办〔202064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对照教育部《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有不符合《意见》要求的地方,梳理本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各单位请于1223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方案(附件3)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及电子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嘉伟老师,联系电话:3696128

 

附件1:桂教办〔202064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人〔202015 号)

附件3:漓江学院“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问题”排查表

 

                                                     人力资源部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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