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信息填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程序及填报信息要求
第一步:申报人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网址:http://www.gxrczc.com/)
第二步: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下称平台)的“个人账户”(注:未注册的须按照程序进行注册)。
第三步:根据申报项目类型情况,在平台的“申报职称”栏目选择“职称认定”。
第四步:根据所弹出的对话框窗口选择申报级别并选择报送职改办“桂林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情况基本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报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时间安排
1.申报人请根据申报计划于11月1日前登录平台进行申报,逾期平台将关闭申报。
2.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其他申报材料分别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按袋内材料排序标明序号和名称,于11月15日前提交到校职改办(知善楼1楼81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8043193@qq.com。
二、认定系统填报和材料要求
(一)系统信息填报
1.“申报信息”填报:
(1)“单位”信息栏填写“桂林学院”,“分公司”选填所在二级学院或单位名称”;
(2)“个人身份性质”信息栏填“事业单位人员”;
(3)“拟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信息栏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填;
(4)“拟定专业名称”信息栏须与我区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一致,根据个人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填写。
2.“基本情况”填报:
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3.“工作小结”填报:
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如实总结填报,字数不多于规定字符要求。
4.“资料上传”填报:
(1)“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信息栏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上传扫描件;
(2)“博士后证书扫描件”信息栏根据申报的实际情况上传博士后证书扫描件或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扫描件”信息栏根据申报的实际情况上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扫描件或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取得国外、境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
(4)“现劳动合同(入编证明)”信息栏上传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扫描件。
(二)其他纸质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和重新确认职称人员考核鉴定意见表》原件1份。
2.申报人为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大专学历获得者,且获得硕士学位或或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满3年的,须出具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根据申报人的经历情况填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原件1份。
3.申请认定教师系列职称的,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申请认定职称人员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
(3)《高校教师担任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情况表》原件1份
4.申报人具有海外学历、工作经历的,须提交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复印件1份。
5.申报人为海外博士后的,须提交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
(1)海外博士后研究所在学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工作合同或雇佣合同复印件1份;
(2)海外博士后研究所在学校或研究机构导师评价信函复印件1份(信函内容须包含博士后承担的项目、发表的代表作论文等业绩成果情况);
(3)申报人现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海外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注:以上材料如为外文的,须另附相同格式的中文翻译材料。
三、重新确认系统填报和材料要求
(一)系统信息填报
1.申报人在“职称申报”栏选择“重新确认”申报项目,按照系统填报提示在“评审会”选填“桂林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单位”选填“桂林学院”、在“分公司”选填所在单位名称等申报信息。同时按照填报系统的“基本情况""工作小结"资料上传”等信息栏目要求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学院单位审核。
2.原取得职称相关证明材料:原职称证书、评审表、批复文件等扫描件上传系统指定位置。个人能够提供原职称网上核验途径(信息化平台)和证书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的,可以免于提供此项材料。
3.到我校工作的证明材料: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上传系统指定位置。
4.按系统平台要求提供制作职称电子证书的电子版照片。
5.其他需要提交的辅助证明材料。中直企事业单位评审取得的职称,须提供该评委会成立的备案审批有效证明材料,或在线查询途径,其中高级职称应提供该评委会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备案审批设立的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自行设立且未经备案的各级评委会,其评审结果原则上不予职称重新确认。
附件:1.桂林学院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4个系列各
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2.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3.申请认定和重新确认职称人员考核鉴定意见
表
4.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情况证明(范本)
5.申请认定职称人员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
6.高校教师担任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
情况表
桂林学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