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事务部《关于做好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理工系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于做好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规范校园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行为,防止传销进校园,提高学生防范传销的意识,维护学生安全和权益,确保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7〕13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督察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7〕33号)以及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7〕718号)要求,我校做好此项工作的要点如下:
一、工作任务
规范校园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行为,防止传销进校园,提高学生防范传销的意识,维护学生安全和权益,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1.学生事务部学生管理科应该结合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与公安部门联合进行学生“防范传销”教育活动;思政办公室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传销知识、案例及防范”等内容,通过宣传栏、微信、网站及QQ群等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要严格用人单位到校招聘管理,认真审查各类招聘信息,多渠道多形式提醒毕业生求职应聘安全等工作。
2.各系工作:
(1)做好学生参与传销行为统计工作,做好数据统计;
(2)在各自网站、公众号上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宣传工作;
(3)在班会中做好传销危害宣传及预防学生陷入传销陷阱预警工作,做好图片收集;
(4)各系制定可行方案,多形式做好学生“防范传销”安全教育工作,方案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5)各系及时掌握毕业年级学生状态,对家境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要进行及时帮扶和指导,对在外实习和用人单位试用的学生要保持联系,多提醒,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并在2017年10月27日前将计划要点的电子版报送学生事务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电子邮箱为gx13641@qq.com )。
2.各系(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填写《广西高校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及统计表(附件)报送学生事务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为gx13641@qq.com )。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学生事务部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