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广广西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1号)等文件通知,学校定于2023年10-12月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相关内容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 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选拔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我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学生和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选拔赛内容
选拔赛主要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一)成长赛道。参赛对象为大一、大二学生。考察学生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的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参赛对象为大三、大四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详见附件2)
四、选拔赛赛制
(一)选拔赛主要采用院赛、校赛两级赛制。院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校赛由学生事务处(部)、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负责组织。
(二)在院赛方面,各二级学院按照成长和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赛。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成长赛道组织报名参赛人数不低于有关学生总人数的3%,就业赛道组织报名参赛人数不低于有关学生总人数的1.6%。各二级学院组织报名参赛人数详见附件3。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5日之前将院赛电子版总结材料(含院赛工作方案、组织参赛情况、活动新闻和照片)报送至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五、选拔赛安排
(一)初赛阶段(2023年11月30日之前)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组织。各二级学院于11月30日前按各赛道报名参赛人数比例组织参赛学生在大赛官网(zgs.chsi.com.cn)完成参赛报名,并将推荐报名参赛学生的名单、作品电子版报送至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二)校赛阶段(2023年12月1日-20日)
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参加校赛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校赛的参赛选手名单。参加校赛的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一)获奖比例
每个赛道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另设2个学院优秀组织奖。获一、二等奖的学生指导老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二)奖励标准
学校对在校赛中获奖的学生和二级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一等奖按800元/人的标准奖励;二等奖按600元/人的标准奖励;三等奖按400元/人的标准奖励;优秀奖按200元/人的标准奖励。获评优秀组织奖的二级学院奖励600元。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选拔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发动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参赛,并为参赛选手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进行;广泛动员学生参与,助力更多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多渠道进行传播,全方位对赛事进行推广,积极营造学校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曾玉琼;联系电话:15907876625。
附件:
1.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之成长赛道方案
2.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之就业赛道方案
3.各二级学院推荐报名参赛人数
学生事务处(部)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