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7 号,为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更多毕业生知晓各项促就业政策,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5月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部署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权益保障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政策措施等。
三、活动形式
“政策宣传月”活动主要包括:
(一)编发政策公告。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印发教育部编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公告》《普通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普通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公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公告》,印发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相关政策,做好国家和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的宣传。
(二)开展政策解读。教育部通过“24365 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开设系列专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有需要的毕业生收看公益直播课。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通过专题培训沙龙、学生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广西及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专场政策解读,让有需要的学生应知尽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开展就业指导课、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过程中,要融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教学内容,充分利用课堂宣传就业政策。
(三)推出线上服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桂林学院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推出“就业政策宣传月”专栏,展示国家、广西、学校促就业政策。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线上政策咨询,为毕业生线上了解相关政策提供更专业的途径。
(四)组织线下宣讲。开展“公共就业政策进校园”活动,邀请人社部门负责同志走进校园,举办专场宣讲会,介绍广西、桂林公共就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周末晚例会或学生回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参加毕业季活动的机会,自行设计主题内容和活动形式,开展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政策宣传,为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和岗位上门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要把做好“政策宣传月” 活动作为春季学期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精心谋划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同配合。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协同合作,配合人社部门推动公共就业政策的宣传,凝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的合力。
(三)注重活动实效。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要将组织“政策宣传月”活动与开展线上或线下双选会、困难帮扶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创新组织形式,做好广泛宣传和精准宣传。
就业政策相关附件另行下发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