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19号)文件精神,我校被评为“2021年度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这是我校继2015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后第五次获此殊荣,充分体现了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2021年,我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保就业”“稳就业”决策部署,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强化二级学院就业工作主体作用,建立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全员就业”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完善就业工作条件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学校在就业创业经费、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夯实就业创业工作基础。三是不断强化就业统计及监察复查工作,按时完成毕业生就业进展信息数据,严格执行就业统计检查机制,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四是继续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对精准帮扶对象做到就业咨询全覆盖、就业培训全覆盖、就业推荐全覆盖。五是强化就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工作,开足就业创业指导课,积极开展就业工作研究。努力拓展就业渠道,通过加强“校企”和“校政”合作,举办线上线下宣讲会、招聘会,多渠道向毕业生推送就业信息,组织开展学校和二级学院两个层面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多渠道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活动。六是高度重视政策性就业工作,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引导毕业生参加政策性岗位招录、应聘,做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多次召开征兵工作布置会、推进会,把征兵动员活动做实做细,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校将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立足我校就业工作实际,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扎实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推进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