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2015年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部署,遵照自治区语委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我院语言文字全年的各项工作。
二、根据自治区语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全体大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桂语〔2014〕8号)通知精神,做好2014级师范类专业学生和2015级全体大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宣传、培训、测试工作。
三、充分发挥学院语委及学生推普工作团队的作用,组织好第十八届全国“推普周”系列活动;做好规范汉字书写比赛、中华经典诵读写大赛的选拔工作。
四、继续在学院教师队伍中选拔人才参加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力争在原有队伍基础上增加省测员2-4名。
五、继续鼓励引导有能力的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开设语言文化相关通识选修课程。
六、继续做好申报语言文字示范校材料收集工作。
七、做好全院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发证工作。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