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和2015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我院师生规范汉字水平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广西师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漓江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全院师生。
二、报送作品时间:3月23日至3月31日。
三、参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全院师生自愿报名。
各系、各部门将报名参赛人员的报名表、作品于3月30日-31日交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4办公室,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选拔后于4月24日将优秀作品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评审,5月30日前公布决赛结果并在南宁市举办获奖作品展。
四、书写要求
(一)书写作品内容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华经典诗文为主,书写字数不限,但必须是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书写须使用201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策划并委托编写的《通用规范汉字字典》中的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违反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注意不要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
(二)作品须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签字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体、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字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三)软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尺寸不超过A4纸。每位选手只能报1件作品。
(四)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作品无需装裱。
五、奖励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参赛选手荣获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名指导老师)。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望各系、各部门认真重视此项赛事,鼓励师生踊跃参与。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卡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