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告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信息公告 >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正文
 
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14年04月22日 00:00    谭宇宸  浏览:

根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以下简称《国家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广西实施意见》)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贯彻<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方案》的精神和工作任务,2014年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纲要》和《广西实施意见》的精神和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达成共识,破解难题,根据学院制定的实施方案,切实提升学院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语言学科建设,培养语言文字人才。

二、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工作和培训、测试工作

(一)参加网上报名系统培训,做好2014年网上报名工作。做好网上报名与传统报名工作的对接,完善“网报”功能。

(二)做好测前培训,结合教师资格证办证的实际需要,及时做好全院师生普通话测试、证书发放等工作。

(三)按照《广西实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广西实施意见》精神要求,2014年起将在全区开展实施本科高校全体大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组织、多培训、多测试,全面提升全院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系统”的使用,并做好抽样检查工作,完善系统功能。

三、加大经典诵写讲活动的力度,加强普通话宣传推广活动

(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经典诵写讲活动,根据2013年的工作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丰富和完善。加强学校书法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的书写水平。并认真做好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选拔工作。

(二)做好第十七届全国“推普周”系列活动,注重实效、办出特色。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工作形成有效的结合。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申报语言文字示范校做准备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二)按照《广西语言文字示范校评分表》逐项认真落实工作,强化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查漏补缺。

(三)丰富和完善学院网站“语委”模块的功能内容,不断推进和完善我院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语言文字管理队伍建设。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交流和培训,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在学院教师队伍中选拔骨干教师参加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壮大测试员队伍。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4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联系方式:行政办公室:0773-3696101  实践办:0773-2537107  科研教改办:0773-2536791
教务考务办:0773-2673512  学籍办:0773-3698066  教学评估办:0773-2537107 

   文印室:0773-2537592    教学工作意见反馈 邮箱:ljxyjwc@sina.com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