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广大师生普通话表达和应用能力,为学院选拔优秀人才,我院将举办第二届中文影视配音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全院学生。
二、报名截止日期:4月24日。
三、参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全院学生自愿报名。参赛者将填好的报名表于4月24日下午18时前发至562326078@qq.com邮箱(黄权闯:15676305413)。
比赛时间:初赛预定为2016年4月27日19:30—20:30
决赛预定为2016年5月6日19:30—20:30
比赛地点:公共教学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可独自或组队参赛,组队参赛上限3人。
(二)选手配音必须使用标准普通话。
(三)配音影视情节由选手自备(须消音),初赛限定3分钟,决赛限定5分钟。
(四)若选手参赛内容含不良信息,则由评委取消参赛资格。
五、评委团设置
本次比赛初赛设四位评委,决赛设三位评委,比赛结束后由评委打分评选出本次比赛的优胜选手。
六、奖励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二届中文影视配音大赛报名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