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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公布!我校9个专业全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专业综合评估!
2022年12月22日 17:05  教学科研处  钟英、肖立章  浏览: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二批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65号),通知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全区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结果,本轮评估我校9个参评专业全部获得通过!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设置时间

所属学院

评估等级

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04年

金融与法律学院 

四星

2

050201

英语

2001年

人文学院

四星

3

050262

商务英语

2012年

人文学院

四星

4

020301K

金融学

2007年

金融与法律学院 

三星

5

050301

新闻学

2007年

传媒与新闻学院

三星

6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04年

理工学院

三星

7

120201K

工商管理

2004年

 管理工程学院 

三星

8

130205

舞蹈学

2004年

教育学院 

三星

9

040106

学前教育

2010年

教育学院 

三星

 

为推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自治区教育厅年初下发了《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版2.1 )》,计划利用3年的时间对全区高校所有正式备案或审批的专业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体系8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和55个观测点的评审,评估结论从高到低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等级“三星”(含)以上等级为合格。

此次我校专业综合评估取得优异成绩得益于学校董事会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杨树喆校长、唐文红书记亲自挂帅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将评估工作列入学校年度行政工作要点,本次评估结果属于第三方权威认证,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有助于专业今后的发展、建设和招生等各个方面,来之不易的成绩既体现了学校专业建设的扎实基础,也反应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自学校2021年成功转设以来,学校在思想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实验实训室建设等多个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的成就。下一阶段,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桂林学院“十四五”办学发展规划纲要》,在学校董事会、学校党委行政的带领下,立足“两型”(应用型、教学型)、“两性”(地方性、综合性)和“一化”(国际化)发展定位,坚定“规范高效、特色鲜明、质量与就业双优的国有民办城市型大学”发展目标,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宽厚、具有“至善”品格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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