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教务处于2011年3月至4月开展了我院2010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0]187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0]191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各系(部门)初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我院2010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共计241项(含论文类173项、编著类23项、竞赛类35项、优秀毕业论文指导10项)予以奖励(见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0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汇总表》),奖励金额总计15.8075万元。
本次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公示期为五天(5月9日-5月14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11年5月14日前邮件或直接送达教务处高教研究室105室。
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106,邮箱:lygaojiao@126.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0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