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桂政发[2016]69号)文件,我校教师在广西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喜获佳绩。
我校教师赵巧艳独著的成果《空间实践与文化表征——侗族传统民居的象征人类学研究》喜获著作类成果二等奖,其参与的成果《市场导向的广西”老字号”品牌激活研究:一个企业人类学的视角》喜获论文类成果三等奖。教师钟林林参与编写的成果《民族习惯法在西南民族地区司法审判中的适用研究》喜获著作类成果一等奖。
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广西社会科学成果的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我校在本次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中取得的成绩,充分反映了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进一步发展。我校将积极营造浓郁的人文社科研究氛围,推动教师在人文社科研究方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