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教学科研处在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讨论与研究的基础上,修订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8〕24号),现形成《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使《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实优化教学管理,现由教学科研处统筹协调,在全校范围进一步征求修改意见。
欢迎各位老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统一形成word文档于10月2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891174852@qq.com。
联系人:计海娟,电话:253759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2020修订》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征
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汇总表
教学科研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