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验收专项工作组、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 广西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规范[2013]1号)(见附件1),要求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年检考核指标体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验收专项工作组、各系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年检自查报告的起草和报送工作。
二、自查报告要紧扣年检考核指标体系内容(见附件2和3),要求实事求是、数据详实准确、文字精炼,字数不超过2000字。完成撰写后,各验收专项工作组、各系要认真组织讨论并修改完善,签署各验收专项工作组组长、各系负责人意见。
三、请于2014年1月6日(星期一)12:00前将自查报告交至评建办公室2101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aojiao@126.com。联系人:白爱萍、刘颜,联系电话:3698066。
附件:
1.《关于印发< 广西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2.《各验收专项工作组年检自查报告提纲》
3.《各系教学工作验收评估自查报告提纲》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规范验收办公室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代章)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