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讨论与研究的基础上,修订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09〕68号),现形成《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使《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实优化教学管理,现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统筹协调,在全校范围进一步征求修改意见。
欢迎各位老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统一形成word文档于5月1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42341799@qq.com。
联系人:李安然,电话:2537107。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2018修订)
2.修改意见汇总表
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