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继续做好教学档案建设工作,迎接学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专家进点考察,推动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教务处计划于5月12日-5月30日(第11~14周)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是为了更好规范教学档案建设工作,二是为了迎接学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专家进点考察,因此本次检查的重点是了解本学期专业教学工作运行情况,推动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档案:依照已经发文《关于印发< 各系本科专业教学管理档案建档方案>的通知》([2011]10号)的建档要求,结合学位授权点申报要求进行复查。
2. 专业主讲教师资格核查,填写《漓江学院主讲教师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1)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规范(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0]190号):“专业必修课课堂教学的主讲教师一般应当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新聘任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高校教师职业资格证。不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应当完成至少一个学期以上的助教工作。教授、副教授应当担任必修课程的主讲教师。被聘请为我院专业课程主讲教师的社会名流、企业家等社会人士,应当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系先行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说明。
3. 2011届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和档案保存情况。
4. 2009—2010学年第一、二学期全部考试课程的试卷。(详见《关于开展期末课程考核试卷检查的通知》〔2011〕45号)
5.开展2010-2011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另见通知)
(三)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中心议题,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其他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填写《漓江学院_______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2)。
(四)组织教师填写《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教师评学用)》(见附件3),并将统计结果填入《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见附件4)中。
二、组织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各系自查和教务处抽查两个部分
(一)各系自查
主要是由各系按照检查内容检查本单位相关工作执行情况,着重发掘本单位的突出业绩、优势或亮点,并将其整理归纳,列入总结报告中。
(二)教务处抽查
主要是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抽查,请各系把相关材料备齐以便抽查。
三、时间安排
(一)各系自查:5月13日~23日
(二)教务处抽查:5月23日~25日
(二)期中检查情况反馈会: 5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系按教学检查的要求和内容对本单位进行检查,并于5月27日以《漓江学院主讲教师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1)和《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附件4)和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为附表提交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内容包括:(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布置情况;(2)各项检查内容的实施情况、取得成绩与存在不足;(3)师生对学院、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各系针对存在的不足和师生意见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或改进建议。到教务处存档、备查。
五、结果呈现与信息反馈
(一)教务处在各系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召开教学中期检查的情况反馈会,并公布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结束后,各系要对本次检查认真进行总结、分析,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意见与措施。
联系人:黄小玲(Tel:3696106, E-mail: lygaojiao@qq.com)
附件: 1.漓江学院主讲教师资格审查一览表
2.漓江学院________座谈会记录表
3.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教师评学用)
4.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