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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0年04月30日 00:00      浏览:
各系:

为了进一步落实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推进实践教学开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教务处计划于54-5月21(第1012周),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各系应用型人才培养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各系课程实践等三项实践教学任务书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各系教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

(二)组织系列课堂教学观摩与讨论。

1.各系推出1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特色的课程,参加全院性公开课观摩及评议活动。其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选择34门进行重点观摩。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全院范围内指定23门非公开课进行抽查。

(三)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中心议题,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其他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填写《漓江学院_______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1)。

(四)组织教师填写《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教师评学用)》(见附件2),并将统计结果填入《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见附件3)中。

 

二、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各系应用型人才培养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由教务处组织人员择机开展深入各系的实地检查。

(二)观摩课及评议活动。

1.各系于54中午前向教务处推荐全院性公开课1门,该课程须能体现本系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同时,各系负责组织好本系教师前往听课。

2. 教务处于56前完成公开课、抽查课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并组织其他系教师代表、相关院领导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相应课程的观摩与讨论。

3.将所有观摩课相关资料和讨论焦点上传BBS,组织广大师生进行讨论。

4.召开全院观摩评议总结大会,对参与的各类课程和评议中主要意见进行总结。

(三)各系在5414日间自主安排师生座谈。

 

三、活动要求

(一)各系在实地检查前应备好相关材料(如系或教研室活动记录、学期工作计划及其他佐证材料)。

(二)各系推荐的全院公开课的课程应当是在过去两个学期开展课程实践效果较好,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有一定推广和示范意义的课程,不限课程类型(机房实验课、排练课、实训课均可)。

(三)我院院聘教师必须参加至少两次观摩和讨论活动(含一次本系公开课、一次外系公开课),对因上课冲突不能参加本系公开课的情况,可选择参加两次外系公开课。每位老师参加观摩课应做好听课记录备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每位观摩课主讲教师在课前2天将观摩课的教学设计及课件(电子版)交教务处。

(二)各系需在524日前提交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内容包括:应用型人才培养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本系公开课观摩及评议情况、参加其他系公开课观摩及评议情况、师生座谈情况、学生学习状态情况)及《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各一份)到教务处。

 

五、结果呈现与信息反馈

(一)各公开课、抽查课的现场录像,重要活动的现场录像。

(二)网上发布的课程教学设计、课件和讨论记录。

 

六、注意事项

(一)各系要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与整理归档。

(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结束后,各系要对本次检查认真进行总结、分析,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意见与措施。

 

联系人:李明阳(Tel3696101E-mail269364929@qq.com

 

附件:

1.漓江学院________座谈会记录表 2.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教师评学用) 3.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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