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迎接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推动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计划于10月24日-11月4日(第8~9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推进各项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各专业教学工作运行情况,推动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与管理档案建设
1.所有教师(含院聘与外聘教师)的教案(或者课件)和教学日历;
2.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制定和修订情况;
3.教师个人档案建设情况,任课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检查各教研室教研教改活动开展情况;
4.系部各教师的听课情况,各系在自查阶段举行教学观摩活动1-2场,并组织全系教师在课后进行评课活动;
5.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情况以及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 教师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如是否私自调、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不按时上、下课情况等;
7.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各系自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巡查及集中听取汇报三个部分
(一)各系自查
主要是由各系按照检查内容检查本单位相关工作执行情况,着重发掘本单位的突出业绩、优势或亮点,并将其整理归纳,列入总结报告中。
(二)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巡查
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人员到各系进行现场开展巡查,请各系根据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集中听取汇报
由校领导牵头组织集中听取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开展情况,以及针对本学期拟修订的相关教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四、时间安排
(一)各系自查:10月24日~10月28日
(二)教务与科研处巡查:10月31日~11月4日
(三)集中汇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系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进行检查,并于11月11日前提交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内容包括: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分年级); 2.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情况(含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效果两部分);3.教师批改作业情况;4.教师座谈会记要;5.学生座谈会记要(大一至大三各年级代表均有);6.存在的问题及原因;7.整改措施或建议)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3办公室存档与备查。
六、结果呈现与信息反馈
(一)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各系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学校的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公布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结束后,各系要对本次检查认真进行总结、分析,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意见与措施。
联系人:李安然,电话:2537107,邮箱:42341799@qq.com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