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4〔73〕号)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同意认定艺术设计系等9个单位共计45位同志的“双师型”教师资格。有效期为五年,从2014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8日止。(详见附件《2014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名单》)。
公示期为五天(12月18日—12月22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14年12月22日前邮件或直接送达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评建办公室2101室。联系人:白爱萍;电话:3698066,邮箱:lygaojiao@126.com。
附件:
《2014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