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4〔41〕号)规定,学校在2016年底开展教师绩效考核工作。
经各系(部)经教师自评、系(部)核对推荐、教科处复核、院长办公会审定等四个环节,全校205位专职专任教师分别获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级别。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时间从2017年1月12日起至1月14日止。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反映,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0773—2537107。
附件:2016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专职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名单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