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桂林学院2024年行政工作要点》《桂林学院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桂林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辅修专业、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辅修专业的学院,应具有相同的现设本科专业。
(二)辅修专业要在满足主修专业学生培养条件基础上设置,要具备充足的师资队伍、实验实践等辅修基本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规范。
(三)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同专业的主修培养方案制定。课程由该专业的基础课、核心课及主要实践环节等组织,各二级学院根据各辅修专业自身教学特点自行制定。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
二、微专业申报要求
(一)微专业可依托各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进行设计与建设,专业名称自行设计。
(二)微专业主要围绕满足学生跨专业学习需求;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某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等方面进行微专业主题设计。
(三)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基于现有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前沿与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开设6—10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应该覆盖专业核心课程。
(四)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设计微专业,鼓励联合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参与微专业开发与建设。
(五)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微专业招生简章、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须由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备案。
(六)根据《桂林学院2024年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各二级学院至少应申报一个微专业进行建设,鼓励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四星专业、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应发挥专业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到学校微专业的建设中。
三、其他
(一)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自身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在保证主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规划,申报辅修专业和微专业。
(二)拟申报辅修专业、微专业的学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报《桂林学院辅修专业申报表》《桂林学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桂林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书》《桂林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请于6月2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延诚;联系电话:0773-3698066; 邮箱:147741197@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辅修专业申报表
附件2:桂林学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2:桂林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书
附件3:桂林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