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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补办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工作流程变更的通知
2012年04月06日 00:00      浏览:

 

各系:

经研究,特将学生证、火车优惠卡的补办流程进行了变更,此规定于20124月起实施,请各系通知学生,学生补办、换发学生证和补办火车优惠卡严格按如下流程执行:

一、办理流程 

(一)补办学生证流程图:
              

(二)换发学生证流程图:


 

二、办理费用

学生证工本费5/本,火车优惠卡7/张。

三、办理要求

(一)因学生证遗失、损坏、学籍变动、家庭住址变更及火车优惠卡消磁等原因,学生都可申请办理补证、换证、补卡手续。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证补办、换发申请表》(在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站下载)中相关内容,贴上本人近期1寸正身免冠照片,经辅导员签署审核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学生证损坏或学籍发生变动者,必须将原学生证交回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注销后方可换发

(三)任何人不得任意更改乘车区间,如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均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应凭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父母工作地居住证明方可办理学生证换发手续。

(四)火车优惠卡每人每学年只能优惠乘车四次,优惠卡一定要粘贴在学生证上指定的位置,优惠卡不能折叠,不能使用硬物挤压,不能和手机、收音机、银行卡等磁性物体过于接近,否则会导致线路板损坏和磁性消失。

(五)火车优惠卡因保管不善导致消磁、损坏的学生申请补办时,应将学生证及原优惠卡上交辅导员,在统一补办时,要对学生证及原优惠卡进行检验。

(六)学生证遗失经补办后又找到原学生证的,应立即将原证交回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注销,学生本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生证。一经发现,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办理时间

(一)每年的4月、6月、10月、12的第1个工作周为办理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1个工作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确需使用学生证者,请到所在系开具学生证明暂代使用。

(二)火车优惠卡统一充值时间:每年12的第13个工作周,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干部统一收齐贴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办理充值手续。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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