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漓院政教学〔2017〕98号),现将我校2022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按照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1)中的规定执行。
二、办理程序
(一)学生提出申请,转出学院审核阶段(5月16日至5月27日)
具有学籍资格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桂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生如有相关成果的,填写《桂林学院转专业学生相关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转出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将所有材料一起提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填写《转出二级学院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附件2-4于5月27日前统一报送教学科研处。
(二)教学科研处审查,转入学院考核阶段(5月30日至6月6日)
教学科研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教学科研处通知转入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方式由转入学院确定。
转入学院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审核签字同意后,由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填写《转入二级学院考核情况及意见汇总表》(附件5)。学生如无相关成果的,转入学院应提供专家意见表,填写《桂林学院学生转专业专家意见表》(附件6),专家意见必须由对口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填写。附件5、6及《桂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考核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6日前统一报送教学科研处备案。
(三)公示和公布阶段(6月7日至6月17日)
教学科研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四)学生办理手续阶段(6月20日至6月24日)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教学科研处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作自动放弃转专业处理;待秋季学期开学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学生,注意掌握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和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桂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桂林学院转专业学生相关成果情况汇总表
4.转出二级学院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5.转入二级学院考核情况及意见汇总表
6.桂林学院学生转专业专家意见表
教学科研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