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漓院政教学〔2017〕98号),现将我校2021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
二、办理程序
(一)学生提出申请,转出学院审核阶段(5月17日至5月28日)
具有学籍资格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空表从教学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转出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5月28日前报送教学科研处。
(二)教学科研处审查,转入学院考核阶段(5月31日至6月4日)
教学科研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教学科研处通知转入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方式由转入学院确定。
转入学院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审核签字同意后,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考核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教学科研处备案。
(三)公示和公布阶段(6月7日至6月18日)
教学科研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四)学生办理手续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教学科研处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作自动放弃转专业处理;待秋季学期开学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学生,注意掌握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和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教学科研处
2021年5月14日